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掌握系统的美术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美术实践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够在文化系统、文艺团体、艺术领域、美术教育等领域从事创作、科研、文化传承、美术教育等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美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历史和发展趋势及新进展,重视民族文化、传统艺术的继承和发展,掌握资料信息和社会调查的收集、分析、处理、应用能力,具备美术创作、美术鉴赏的基本能力,具有美术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艺术创新和终身学习的能力,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美术基础理论、专业技法技能及中小学美术教育。
2.具备本专业扎实基本功和一定造型能力,了解和掌握该专业创作技法和形式特征。
3.具备应用一定的美术学方法开展研究、创作、鉴赏及评价能力。
4.具有从事基础美术教学能力,掌握先进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具有基本的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研究能力。
5.以所掌握的美术学知识和技能为基础,开展一定的创作实践能力。
6.能开展一定的学术交流与团队合作,能比较完整地表达学术思想,展示学习研究成果。
三、核心课程
素描基础、色彩静物、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素描人体Ι、艺术学概论、美学原理、毕业创作等。
四、学制、总学分及授予学位
标准学制4年;学生应至少修满150学分方可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各类课程结构比例
该专业的必修课学分106分,占总学分71%;选修课学分44分,占总学分29%;实验实践学分96分,占总学分64%。
六、修读要求或说明
1.本专业学生标准学制(四年)内必须修满150学分方可毕业。
2.凡各门课程成绩合格,修满本专业规定学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437必赢会员中心毕业及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准予毕业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本专业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为专业基础教学阶段,第五学期至第八学期为方向选修阶段,为了确保专业教学质量,在基础教学阶段中学生人数达30人(含30人)以上,分为两组或两组以上开展教学。
4.本专业选修课程设置了国画、油画、版画三个方向,学生在完成专业基础必修课程和专业主干必修课程的同时必须选修其中一个方向,修读完所设方向选修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方可毕业;选修方向所设置的课程第五学期以分组形式开展教学。
5.实践环节(双创实践及素质拓展)学生需完成10个学分,具体规定见附件《双创实践及素质拓展》学分规定。